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外就业落户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pizza(2013/6/5 16:18:4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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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 一、申请人在线注册申请
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进入“就业落户”栏目,选择“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状态为“已提交”)。
二、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所需材料:
1.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2.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如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3. 单位接收函原件(需在“就业落户”栏目常见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格式样本,如在户籍所在地工作,需由户籍所在地的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
4. 由具有人事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需在“就业落户”栏目常见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格式样本),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如果档案在出国前的学校,请咨询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档案是否需要存至我中心调转,如需要请先将档案调入我中心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如果档案存放在北京的街道或职介,档案必须先转入我中心;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中,需要先把档案存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或我中心。
如果需要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调转,档案调转请参考:留学回国人员短期存档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5.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的复印件;出国前将户口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留学人员,请提供原户籍管理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注:出国留学前将户口存放于我中心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仍需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相关手续,不得只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办理程序和方式:
现场申请:
1、申请人持上述规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递交申请;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验看所有原件材料并留存复印件;
3、缴费:就业、落户办理手续费每项分别为100元,办理就业手续和落户手续共200元。
4、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于当天领取办理结果。
详细信息请查看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21/info15181.htm